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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检验检疫局推进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16)
       发布时间:2016-06-21

 服务业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新动力。为发挥质量对服务业发展的关键支撑作用,完善服务质量治理体系,改善服务业供给结构和水平,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按照全国质检工作会议、质量品牌提升行动计划(2016)和《质检总局推进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16)》的部署安排,现决定以“提升服务质量水平,支撑优质高效发展”为主题,结合山东检验检疫工作实际,开展推进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十二字方针,以集成管理理念为指导,以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围绕质量强国建设的总体布局,大力实施质量宏观管理,完善质量治理体系,实施标杆引领计划,综合运用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等检验检疫职能,切实强化部门协调互动,打好“技术牌”,念好“服务经”,提高服务质量水平,培育服务品牌,改善质量供给结构和水平,增强产业竞争能力,提升全社会质量获得感,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场决定、政府引导,创新驱动、质量为本,由点及面、有序推进,统筹安排、协调互动的原则,树立“质量就是生命”的发展理念,强化标准、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等质量技术基础支撑作用,启动实施服务业质量提升工程,培育一批检验检疫服务质量升级试点,挖掘一批叫得响的先进经验。发挥标准、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等质量技术基础支撑作用,探索研究质量宏观管理的规律、途径,推动建立部门协同、情况通报、良性互动的质量工作新机制,着力建设适应服务经济发展的现代质量治理体系,着力形成宏观管理、行业监管、社会共治、企业提质有机融合的质量发展新格局。 

  三、主要措施 

  (一)公共服务。 

  1.举办免费质量培训。针对部分企业质量管理意识不强、质量知识缺乏、管理方法和手段落后等情况,组织以国外技术标准、法规、合格评定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政策宣讲活动,开展检验检疫业务宣传和质量教育培训,提高劳动者质量素养。组织专家和标杆单位面向中小服务企业举办免费质量培训,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质量技术支撑。 

  牵头单位:省局法制处,配合单位:省局动植处、食品处、检验处、认证处、科技处。 

  2.服务山东现代农业发展。继续推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创建工作,推进中韩、中日共建食品安全示范区。认真做好欧盟、日本、美国等国家或地区对出口食品监管体系考察。支持示范区内销平台建设,将出口农产品示范区打造成我国现代农业先导区,促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积极助推品牌发展战略,助力山东特色、优势、高附加值农产品开拓高端国际市场。配合农业“走出去”发展战略,开展农业“走出去”回运粮食、油料、饲料等返销农产品准入风险评估和政策研究,提供便利化服务措施。 

  牵头单位:省局食品处,配合单位:省局动植处、认证处。 

  (二)旅游服务。 

  3.开展国际旅行健康服务宣传培训。密切关注国际国内传染病疫情,加强疫情监测分析,做好口岸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一批旅游企业开展知识培训班,为国内外游客提供健康咨询、健康评估、预防接种等优质服务工作,保障游客出行安心。 

  责任单位:省局卫生处。 

  4.实施口岸食品卫生监督“双随机”试点。认真开展口岸食品经营单位和航空配餐单位卫生监督“双随机”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在全省口岸食品卫生监督工作中大力推行“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提升口岸食品卫生监督工作有效性。 

  责任单位:省局卫生处。 

  5.加强过境供邮轮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根据邮轮母港情况,结合口岸食品监管工作,进行风险分析评估,制定口岸过境供邮轮食品监管工作方案,确保口岸过境供邮轮食品安全。 

  责任单位:卫生处 

  (三)物流服务。 

  6.支持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及商品信息备案制度,加快构建“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机制。支持青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济南市申建国家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支持威海市创建中韩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做好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疫监管平台与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平台的数据对接和互联互通,扶持山东跨境电子商务新型业态做大做强。 

  牵头单位:省局通关处,配合单位:认证处、卫生处、动植处、食品处、检验处、信息处。 

  7.做好跨境物流检验检疫监管。进一步加强跨境物流检验检疫监管,防止疫病疫情传入、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和物种资源流失,保护国门生物安全。强化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指定口岸管理,完善指定口岸工作质量评价通报制度。严格落实动物检疫隔离场监管措施,防范进境动物隔离检疫期间疫情扩散。对进境活动物、种苗等实行重点查验,提高疫情防控有效性。 

  牵头单位:省局动植处,配合单位:省局卫生处。 

  8.提高旅邮检有效性。全面实行旅客携带物查验通道、邮寄物查验场所一机两屏、共同查验。加强检疫犬驯养和使用管理,在旅检、邮检口岸推行“检疫官+CT+检疫犬”的立体查验模式,提高禁止进境物截获率和疫病疫情检出率。积极推动关检邮共同搭建邮寄物申报平台系统,再造邮寄物检疫查验流程,实现数据共享共用、互联互通。 

  牵头单位:省局动植处,配合单位:省局卫生处。 

  (四)质量技术基础服务。 

  9.建设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示范点。加快青岛检测基地项目建设,构建集“检测、认证、咨询、培训”功能于一体的国家高技术服务业公共平台,努力打造北方最大的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公共平台。推动标法中心、东营市政府三方共同建设东营轮胎国家评议基地,依托基地做好通报研究工作,服务轮胎企业破解出口贸易壁垒。 

  牵头单位:省局科技处、法制处,配合单位:省局财务处。 

  10.加强检验检疫实验室监督管理。健全检验检疫实验室督察机制,强化资质认定专项督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实施实验室检测时限、检出率通报机制,督促实验室检测效率和检出效能提升。强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促进检验检测服务质量提升。建立健全检验检测争议调解和申投诉处理机制,保障委托方合法权益。推动检验检疫实验室广泛开展涉企便民服务,提升检测服务效能。 

  责任单位:省局科技处、法制处。 

  11.抓好有机产品入境验证和市场核查工作。对发现问题较多的进口有机产品加强入境验证,及时公布和上报不合格信息;加强调研摸底,探索进口有机产品后市场监管的体制机制,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针对消费者的标准和认证知识宣传,推动各类认证在服务业中的运用。 

  牵头单位:省局认证处,配合单位:省局食品处、检验处。 

  (五)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服务。 

  12.开展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联合地方商务部门,开展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实施“一报告两检查”制度(一报告:社会检验机构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进行年度报告;二检查:工作质量检查和违法违规行为调查),落实对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事中和事后监管,促进对外贸易优进优出。积极培育、挖掘质量标杆机构,树立服务外贸优进优出典型。 

  责任单位:省局检验处。 

  13.强化日用消费品等与服务质量密切相关产品的质量执法监管。落实《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缺陷进口消费品召回工作细则》,制定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规范,建立具有山东特色“风险监测、口岸监管、事中监管、事后追溯”的进口消费品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突出进口服装、玩具、小家电、一次性卫生用品、儿童安全座椅、食品接触产品等重点敏感消费品的检验监管,做好质量安全重点项目监测工作。 

  牵头单位:省局检验处,配合单位:省局科技处。 

  14.确保重点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开展进口食品风险监测计划,重点开展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全面体检”,开展进境后定点加工食用植物油、进口肉类重点敏感食品专项治理。加强对进出口食品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诉讼、职业打假等典型案例的研究,妥善处置各类投诉问题,形成良性处置机制。 

  责任单位:省局食品处。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谋划。各分支局要参照省局工作方案,结合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因地制宜制定各自服务业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二)狠抓落实。要高度重视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立足实际,着眼长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细化措施,层层落实。要摸清工作底数,做好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和效果统计(相关统计表见附表)。要及时总结提炼成型做法,固化为长效机制。 

  (三)加强统筹。省局各处室、直属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牵头协调分支局开展工作,做到部门联动、上下互动,形成推进服务业质量提升工作的合力。 

  (四)强化宣传。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及时发掘和推广服务业质量提升典型经验,积极宣传检验检疫在进出口把关和质量引领方面的典型,为开展好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营造良好氛围。 

来源:bt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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