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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检验检疫局关于暂停进境大豆委托办理检疫审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8

SDJGF2017011 

       

  山东检验检疫局关于暂停进境大豆委托办理检疫审批的通知 

    鲁检动函〔2017510 

各分支检验检疫局 

   2015年5月8,省局印发了《关于委托办理进境(过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的通知》(鲁检动函〔2015242号),委托各分支局办理11类产品的检疫审批受理及初审工作。根据质检总局最新要求及进境大豆检疫审批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自20171226日起,暂停各分支局进境大豆检疫审批受理及初审委托(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其他粮谷产品的检疫审批受理及初审委托不变。 

  各分支局做好进境大豆检疫审批交接,及时将相关单据转交省局动植处。联系人:许新军,联系电话:0532-80886127 

    

    

  山东检验检疫局 

  2017122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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