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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检验检疫局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服务示范工程行动计划(2016)
       发布时间:2016-06-21

  为加强质量技术基础建设,发挥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在服务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等方面的基础引领作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山东外贸向优进优出、优质优价转型升级,根据《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服务示范工程行动计划(2016)》部署,结合山东检验检疫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十二字方针,以充分发挥检验检疫机构质量技术优势为目标,以质量效益为中心,坚持集成管理、依法行政,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统筹协调、循序推进原则,统筹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职能资源,深化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各要素间的融合互动,加快质量供给创新,着力提升质量供给水平,打好“技术牌”,念好“服务经”,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推动“三去一降一补”提供有效支撑。 

  二、工作目标 

  以集成管理理论为指导,发挥检验检疫构建对外开放新体制前沿优势,推动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工程建设,积极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新优势。集成运用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与应用等检验检疫职能作用,发挥出口农产品、工业品质量安全示范区、青岛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公共平台抓手作用,构建以质量技术基础为核心的检验检疫核心竞争力,提升山东检验检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促进质量品牌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探索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示范。 

  1.加快推进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公共平台建设。加快青岛检测基地项目建设,构建集“检测、认证、咨询、培训”功能于一体的国家高技术服务业公共平台,主动承接地方政府采购,全方位对接商贸、生产企业需求,打造山东检验检疫局的质量、技术品牌,拓展服务空间,巩固扩张市场。发挥平台改革孵化器作用,对内实现三大中心与中检集团山东公司、鲁检公司的优势互补、强强联合、抢占市场,对外加强与国际知名检测机构的交流合作,积极争取资金和项目,努力打造北方最大的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公共平台。 

  牵头单位:省局科技处,配合单位:省局财务处。 

  2.建设质量技术基础服务外贸出口示范工程。联合质检总局标法中心、东营市人民政府共同建设全国出口轮胎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组织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国外认证机构,对国外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等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采集、分析评议、研究应对,有效破解国外壁垒、帮扶轮胎产品顺利出口目标市场,运用国外技术法规、标准倒逼机制引领产业转型升级,为出口轮胎企业提供标准化、产品检测、认证认可、品牌建设等全方位服务。 

  牵头单位:省局法制处,配合单位:省局检验处、动植处、食品处、认证处。 

  (二)推动国家质量技术基础设施“走出去”。 

  3.推荐出口食品企业获得国外注册。深入了解企业出口需求,开展新兴目标市场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食品企业对外注册制度研究,积极指导迎接国外官方检查,帮扶企业国外注册,开拓新的国际市场,实现市场多元化。 

  牵头单位:省局认证处,配合单位:省局食品处。 

  4.加大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不断优化集研究、应对、服务于一体,政府资金和政策扶持,检验检疫信息和技术支持,政府、行业、企业参与,多元联动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咨询服务、技术支撑、对外交涉等高附加值服务。发挥山东地域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日、韩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研究。开展重点出口国家、重点产品的通报研究工作。 

  牵头单位:省局法制处,配合单位:省局通关处、动植处、食品处、检验处、认证处、科技处。 

  (三)筑牢质量技术基础助推中国制造2025 

  5.抓好进口消费品安全检验监管。突出进口服装、玩具、小家电、润滑油、一次性卫生用品、儿童安全座椅、食品接触产品等重点敏感消费品的检验监管,做好质量安全重点项目监测工作。开展进口日用消费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发布消费预警等信息。 

  牵头单位:省局检验处。 

  6.促进大宗资源商品及重点敏感进出口商品质量提升。以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为平台,以示范企业为引领,集成运用检验检测、出口退运和召回调查、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等措施,促进质量共治和质量提升。抓好进口铁矿、原油、棉花、废物原料等大宗资源商品的检验监管工作,防范质量安全环保风险。推广应用“出入境危险货物检验监管系统”,提高危险化学品及包装安全现场检验工作效能。落实双边协议商品和援外物资检验要求,保障援外物资及双边协议商品质量安全,提升中国制造形象。 

  牵头单位:省局检验处,配合单位:省局信息处。 

  7.推动出口食品“同标同质”示范企业建设。实施出口食品竞争力提升工程,推进“一标两市”行动,培育出口食品“同标同质”示范企业。发挥检验检疫政策和信息优势,引导企业开发内销市场,推动出口企业“同标同线同质”生产,实现“内销转型”。 

  牵头单位:省局食品处,配合单位省局认证处、动植处。 

  (四)开展质量技术基础设施服务信息平台建设。 

  8.实施“互联网+检验检疫”行动计划。发挥“互联网+”的创新和集成作用,推进“智能”监管,做好信息资源整合,促进“资源整合、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实现检验检疫“业务、内务、服务”的移动化和智能化。做好集中审单系统和电子监管系统现有两大主干业务系统与E-CIQ主干系统的衔接工作,确保E-CIQ主干系统按期上线。 

  牵头单位:省局信息处,配合单位:省局通关处。 

  9.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积极参与山东电子口岸及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全面推动关检合作“三个一”向“单一窗口”转变,配套建设和完善检验检疫相关业务系统及接口,实现口岸监管部门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牵头单位:省局通关处、信息处,配合单位:省局卫生处、动植处、食品处、检验处、认证处。 

  (五)探索开展质量技术基础理论研究。 

  10.积极开展质量技术基础理论研究。围绕国家和山东省经济发展大局、质量技术基础理论、质量技术基础能力指数等课题,积极开展政策研究征文活动,加强对质量技术基础的长远谋划和研究,努力形成一批理论成果,对优秀成果进行表彰、奖励、转化,推动质量技术基础理论和能力指数研究取得初步成效,为完善质量技术基础体系提供理论依据和数据支撑。 

  牵头单位:省局法制处,配合单位:省局通关处、卫生处、动植处、食品处、检验处、认证处、风险处、科技处。 

  11.加强科普及科技宣传。积极组织开展“科技周”“实验室开放日”等质检科普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更加广泛地宣传科技工作,进一步增强检验检疫技术工作影响力。 

  牵头单位:省局科技处,配合单位:省局办公室。 

  (六)夯实质量技术基础综合支撑基础。 

  12.推动集成管理体系持续优化。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符合实际、持续改进,有效管用、刚性运行”的要求,持续深化以依法行政为主题主线,融质量管理、绩效管理、风险管理等多种管理手段为一体的集成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过程纽带作用,实施过程优化和再造,促进体系有效性和效率的均衡提升理顺过程衔接和接口问题,构建协调、共享的合作沟通机制;完善优化集成管理体系信息系统,结合风险管理模块构建,做好系统功能升级和模块改造。 

  牵头单位:省局风险处,配合单位:省局办公室、法制处、通关处、卫生处、动植处、食品处、检验处、认证处、科技处、信息处、人事处、财务处、老干处、政工处、监察室、服务中心。 

  13.全面实施风险管理。理顺风险管理职能,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综合协调、依靠专家、全员参与的风险管理体制。建立高效的风险监测机制、科学的风险评估机制、畅通的风险沟通机制、完备的风险应用机制和有力的风险保障机制,实现风险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长效化,促进集成管理体系内涵的拓展丰富和效能的跨越升级。逐步建立基于“大数据”的风险分析决策机制,提升全省系统服务外贸便利化水平,树立良好对外执法服务形象,全面推动检验检疫改革和法治鲁检建设。 

  牵头单位:省局风险处,配合单位:省局办公室、法制处、通关处、卫生处、动植处、食品处、检验处、认证处、科技处、信息处、人事处、财务处、老干处、政工处、监察室、服务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局成立以省局领导和各处室负责人组成的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服务示范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确定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部署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服务示范工程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对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服务示范工程行动计划、工作安排、具体举措等进行咨询评估,负责指导推进各项具体任务。 

  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局法制处,负责系统内外各部门的统筹协调,推广示范工程;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确定专项行动计划安排和细化落实;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单位要强化质量技术基础各要素之间的融合,积极与山东检验检疫局其它重点工作衔接,并明确具体任务的阶段目标、具体措施,责任到人,有计划、分步骤稳步推进。 

  (三)科学组织调度。各单位在推进过程中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解决好跨部门、跨领域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顺利推进。选择典型企业、行业和产业集聚区先行开展试点,充分发挥试点工作的引领作用,及时总结经验,由点及面逐步推广。 

  (四)加强督办督查。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服务示范工程实行定期报告、重点督办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调度,每季度向省局领导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年内视情对重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来源:bt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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