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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检验检疫局关于印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31

 

  山东检验检疫局关于印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鲁检法〔2016188

 

各分支检验检疫局,本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山东检验检疫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深入推进法治鲁检建设,省局研究制定了《山东检验检疫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检验检疫局 

  2016817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检验检疫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为推进山东检验检疫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611号)和《质检总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精神,结合山东检验检疫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要求,紧紧结合山东检验检疫系统实际,围绕“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工作重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建设法治鲁检,为“十三五”时期山东检验检疫事业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 

  (二)主要目标。 

  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大普法工作格局有效形成;普法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全省系统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意识普遍提升,法治信仰更加坚定,法治观念和党章党规意识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检进一步深化;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法治宣传教育范围进一步拓展,社会公众尊法守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山东检验检疫工作重点,与检验检疫管理、监督、服务有机结合,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为全面实现质检“十三五”规划目标、有效服务山东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坚持普治并举,学用结合。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日常行政执法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鲁检工作实践和自身建设工作中,大力推进“人人参与、处处普法”,引导党员群众自觉学习、运用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提升法治素养。 

  3.坚持分工负责,凝聚合力。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分工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大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建立大普法工作格局。对国家法律法规,法制部门组织协调,执法部门具体负责,全体执法人员广泛参与;对党内法规,政工部门牵头组织,全体党员积极参与,共同营造浓厚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4.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围绕打造“法治鲁检”品牌,总结工作经验,把握工作规律,推动法治鲁检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高法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重点对象和内容 

  (一)重点对象。 

  1.系统内干部职工。重点是对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技术机构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依法管理与决策能力;着力提高一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着力提高技术机构人员依法施检能力。 

  2.管理服务相对人。重点是对企业和相关社会组织经营管理、生产人员的检验检疫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其依法生产经营、依法维护权益、承担责任和义务的意识和能力。 

  3.社会公众。重点是在学校、社区、乡村开展检验检疫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素质,增强其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二)重点内容。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为学习宣传重点,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省系统普遍开展宪法教育,深入学习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体和政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培养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维护宪法实施。 

  3.大力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有计划地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行政法、民法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程序法等法律部门的法律法规。突出学习宣传与行政行为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以及国家安全、保密、信访、信息公开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4.重点学习宣传检验检疫法律制度体系。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学习宣传进出口商品检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国境卫生检疫、食品安全、认证认可等法律制度以及WTO规则等相关国际法律制度。重点学习宣传新修订的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和规章。 

  5.加强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力度。突出学习宣传党章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宣传的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强化普法工作保障机制。 

  1.建立领导小组。各单位要结合《法治鲁检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法治鲁检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七五”普法工作。要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查等制度。 

  2.健全工作机构。各单位要明确法治鲁检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发挥其组织协调作用。明确主管部门、执法部门普法职责和工作任务,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大力提升队伍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系统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公职律师队伍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 

  3.强化激励考核。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普法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自身和所属处(科)室、单位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结合法治鲁检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以及年度考核评价标准,客观衡量法治宣传教育等法治鲁检建设工作成效,总结和培育先进典型,组织经验交流和宣传推广,发挥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作用。 

  4.加强经费保障。各单位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预算管理,根据年度工作需要,安排工作经费,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健全普法责任制。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全省系统各级、各部门要明确普法责任分工,充分发挥执法部门普法作用,在日常监管执法工作中,推行说理式执法,实现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 

  2.落实“谁主管谁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省局各处室、各分检验检疫局要结合工作实际,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重点对执法队伍、监管对象、社会公众宣传业务领域内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推动典型案例公开发布制度。 

  3.落实党组织普法责任。全省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履行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的职责,把学法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 

 (三)完善学法用法制度。 

  1.健全党组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各级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年度不少于2次集体学法。党组书记和各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逐步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建立多层次的全员培训制度。全省系统要健全完善新进人员法律学习考核、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和年度轮训考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等制度,着力推动以考促学、以考促用。编印普及法律知识教材,建立法律知识考试题库。要加强日常学法、岗位学法,通过领导干部上讲台、建立普法讲师团等形式,运用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方法,定期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治研讨等活动,保证年度学法不少于40学时,有效提升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技术机构人员的法律素质。 

  3.严格依法履职。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履行职责,把学到的法律知识转化为依法办事的能力。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公开职责权限、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流程进度、办理结果等事项。落实执法案卷评查、案件质量跟踪评判工作,努力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执法责任追究。 

  4.建立法律知识考核评估机制。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要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测评指标体系,将测评结果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 

  (四)推动普法工作创新。 

  1.打造普法宣传品牌。将精心打造“法治鲁检”普法品牌,贯穿于第七个五年规划的始终。每年结合实际确定一个主题,唱响当年普法宣传的主旋律,确保年年有特色,年年有亮点。结合每年“3·15”、质量月、世界计量日、世界认可日、世界标准化日、世界艾滋病日、“12·4”国家宪法日、国家安全教育日以及检验检疫重点法律施行周年纪念日等,创新“法律六进”活动形式,完善工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宣传检验检疫法律和业务知识。 

  2.创新普法宣传载体。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注重新技术的使用,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实现“互联网+鲁检普法”,建设法治质检云平台,拓展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手机APP等新媒体普法渠道,大力宣传质检法律法规。注重整合资源,探索法治宣传教育和检验检疫政务公开设施共用、网络共享的集约化路径,探索与山东大学等高校院所“共建载体、同台唱戏”的新常态普法模式。健全以案释法制度,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普法的过程。 

  3.拓展普法宣传阵地。加强普法宣传与业务服务结合,有计划地开展办公楼开放日、技术机构开放日等活动,在检验检疫服务大厅、出入境口岸等重点场所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充分利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4.深化法治理论研究。深化和推进法治区域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区域协作组作用,成立法治鲁检研究课题组,每年年初对各单位报送的法治鲁检课题进行遴选、确定,明确牵头部门、参与部门人员及完成时限,定期调度,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报告。根据不断发展的新常态,不定期组织开展法治鲁检政策研究主题征文等活动,深化法治理论研究,发挥“智库”作用,推动法治鲁检深入开展。 

  5.培育质检法治文化。积极培育质检法治文化土壤,充分利用各类教育基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和实践活动。通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方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引导法治文化产品的创作和推广。推动质检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山东检验检疫局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1月至9月)。 

  1.省局组织制定“七五”普法规划,下发全省系统。 

  2.各单位制定本单位“七五”普法工作规划,作为法治鲁检建设年度计划的重点内容,明确年度普法工作重点任务,做到普法计划、内容、人员、时间、效果五落实,报省局备案。 

  3.各单位根据省局及本单位工作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9月至2020上半年)。 

  1.各单位依据省局及本单位规划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 

  2.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并对工作效果进行总结。 

  3.各单位根据需要组织普法工作自查、检查、抽查。2018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 

  1.省局根据质检总局要求制定验收标准,组织各单位对“七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2.组织“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及个人的评比、表彰工作。各单位要做到部署及时、指导有力、措施有效、督促到位,确保质检“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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