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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检验检疫局质量品牌提升行动计划(2016)
       发布时间:2016-06-21

   为落实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精神,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检验检疫在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前沿优势作用,加快培育、提升、壮大质量品牌,形成推动质量品牌提升的长效机制,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李克强总理对第二届中国质量奖的重要批示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积极落实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精神,紧密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坚持“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方针,运用“18字”工作机制和集成管理理论,发挥检验检疫管理、标准、认证、技术、检测、信息等职能优势作用,加快质量供给创新,推动构建质量品牌提升体系,帮助出口企业提升质量,培育、发展质量品牌,推动山东制造向山东创造转变、山东速度向山东质量转变、山东产品向中国乃至世界品牌转变,实现质量强省。 

  二、工作目标 

  按照坚持统筹协调和分工负责相结合、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夯实质量基础与质量品牌升级相结合、立足年度与注重实效相结合的原则,集中开展一系列质量品牌提升活动。通过为期一年的集中行动,使消费品、进出口商品、地理标志产品等重点领域产品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山东制造海外形象得到更好维护,示范区和质量技术促进委员会在技术贸易措施工作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打造一批保护地理标志产品和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通过凝聚相关部门、地方及行业组织的力量,构建符合质量时代发展要求的质量品牌提升体系,推动山东质量领先全国,叫响全球,促进“三个转变”,实现“双提高、双满意”。推动企业进一步增强提升产品质量、树立品牌的意识,质量品牌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品牌建设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质量的“获得感”稳步提高。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重点领域质量品牌提升行动。 

  1.开展进口消费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落实《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缺陷进口消费品召回工作细则》,建立具有山东特色“风险监测、口岸监管、事中监管、事后追溯”的进口消费品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突出进口服装、玩具、小家电、润滑油、一次性卫生用品、儿童安全座椅、食品接触产品等重点敏感消费品的检验监管,做好质量安全重点项目监测工作。严厉打击消费品制假售假行为,加大消费品执法打假力度,严查彻办质量违法大案要案。 

  牵头单位:省局检验处,配合单位:省局法制处、风险处。 

  2.开展出口商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区建设,提升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竞争力,推进出口食品品牌发展战略。以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为平台,以示范企业为引领,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集成运用检验检测、出口退运和召回调查、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等措施,促进质量共治和质量提升。加强大宗农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管,发挥调控作用,推动外贸从“大进大出”向“优进优出”转变。抓好输非商品、输中东商品、跨境电商产品质量提升,严格按照援外物资一览表所列标准进行检验查验,对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援外物资的,加强调查核实和结果反馈,保障援外物资质量水平。进一步完善社会广泛参与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机制,加强对国外法规、标准的研究、解读、培训,为出口企业提供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精准推送,发挥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倒逼作用,促进我国企业按照更高的技术标准提升出口商品质量。 

  牵头单位:省局食品处、检验处按照各自分工牵头,配合单位:省局法制处、通关处、动植处、认证处。 

  3.开展国门生物安全管控专项行动。强化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指定口岸管理,完善指定口岸工作质量评价通报制度,持续保证指定口岸建设质量。严格落实动物检疫隔离场监管措施,防范进境动物隔离检疫期间疫情扩散。对进境活动物、种苗等集中骨干力量实行重点查验,提高疫情防控有效性。强化进口粮食定点加工企业后续监管,严防疫情扩散传播。 

  牵头单位:省局动植处,配合单位:省局卫生处。 

  4.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按照质检总局部署,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专项监督检查,着重加强对专用标志使用规范性的检查力度,维护地理标志产品的特色质量和声誉;推动“金乡大蒜”中欧互认地理标志产品国际化应用,强化“金乡大蒜”地理标志质量建设,进一步完善地理标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促进“金乡大蒜”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提升。  

  牵头单位:省局科技处,配合单位:省局法制处、济宁检验检疫局。 

  (二)做好质量品牌提升支撑工作。 

  5.加强质量技术基础平台支撑作用。发挥检验检疫技术优势,加快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公共平台建设,努力将平台建设成为具备“检测、认证、咨询、培训”功能的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公共平台,为质量品牌提升提供优质化一站式服务,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服务外贸发展发挥技术支撑和基础保障作用。贯彻“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促进认证工作质量提升。 

  牵头单位:省局科技处、认证处,配合单位:省局食品处、检验处、技术中心。 

  6.加强品牌建设。统筹推进地理标志、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等各类产品保护评定和制度建设,加强对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的监督检查,引导企业采用绿色、低碳、环保、清洁生产方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加大品牌宣传和保护力度,充分运用全国“双打办”平台开展保护知名品牌行动,联合有关部门保护知名品牌,加强对中国品牌、中国质量的正面宣传。指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加大对主动召回缺陷产品的企业正面宣传力度,鼓励企业加大对员工的质量培训教育,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 

  牵头单位:省局法制处,配合单位:省局通关处、动植处、食品处、检验处、认证处、科技处。 

  7.开展质量品牌执法打假。以大案要案查办为重点,健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提升执法打假效能,及时发现进出口环节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实施精确、有效打击。对“双打”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加大企业违法成本。加强与公、检、法、海关缉私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规定。突出问题导向,以假装运前检验证书调查、投诉举报调查等工作为切入点,深挖出口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线索,有效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省局法制处,配合单位:省局通关处、卫生处、动植处、食品处、检验处、认证处。 

  8.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舆论宣传。通过中央主流媒体、质检两报、新媒体等大力宣传质量品牌提升行动,积极宣传检验检疫在进出口把关和质量引领方面的典型和取得的成效,发掘、树立质量新标杆,扩大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的社会影响,引领企业树立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意识,引导群众关注质量,关注品牌,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和品牌意识,提振消费者对中国品牌的消费信心,形成“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社会氛围。 

  牵头单位:省局办公室,配合单位:省局法制处、通关处、卫生处、动植处、食品处、检验处、认证处、科技处、信息处。 

  (三)强化质量品牌提升行动的统筹与研究。 

  9.加强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牵头单位要按照总体方案框架,加强对专项行动的规划设计,细化工作方案和措施,精心组织落实,确保各专项小组工作方案目标一致,相互衔接。在行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要相互配合,协调行动,用好各种手段,打好“组合拳”,合力推进。 

  牵头单位:省局法制处,配合单位:省局通关处、卫生处、动植处、食品处、检验处、认证处、科技处。 

  10.注重工作研究。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新精神、新要求,不断调整完善质量品牌提升的工作措施。围绕质量和品牌积极开展政策研究征文活动,加强对质量品牌提升行动的长远谋划和研究,努力形成一批理论成果。探索研究质量品牌提升的中长期方案,确保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形成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省局法制处,配合单位:省局通关处、卫生处、动植处、食品处、检验处、认证处、科技处。 

  四、进度安排 

  质量品牌提升行动总体上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研究部署阶段20164月至20165月)。5月底前起草制定《山东检验检疫质量品牌提升行动计划(2016)》,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确定管理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前期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5月至201611月)。6月底前完善总体工作方案和专项行动具体措施,全面组织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各专项行动小组按照任务分工开展行动,强化协作,稳步推进,努力做到有力度、有成效、有声势。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处理,完善工作措施,确保行动按进度安排顺利开展。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612月)。总结行动成效,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形成质量品牌提升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成立以省局领导和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的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家咨询小组和4个专项行动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任务,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督导各单位任务完成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局法制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专项行动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方案制订和具体行动分工协调。专家咨询小组对质量品牌提升行动进行咨询评估,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合力推进,狠抓落实。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根据职责分工,抓好本领域工作的统筹,发动行业协会,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措施协同配套、整体推进。要强化责任,对质量品牌提升行动的目标任务进行科学分解,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以务实的举措把质量品牌提升行动推向纵深。 

  (三)加强督查,注重长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工作进展情况。重点工作任务量化指标纳入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各单位要主动作为,强化责任、强力推动,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效。要及时总结质量品牌提升工作成效,发掘和推广典型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要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改进工作模式和方法,修订完善规章制度,推动建立质量品牌提升的长效工作机制。 

    

来源:bt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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