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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矿产品检验检疫
受理机构 各分支检验检疫机构 决定机构 山东检验检疫局
咨询部门及途径  检验处(0532-80886137) 办公地址和时间 各分支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时间及地址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省进口矿产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第五条 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由商检机构实施检验。前款规定的进口商品未经检验的,不准销售、使用;前款规定的出口商品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准出口。
  第二十八条 进出口商品的报检人对商检机构作出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原商检机构或者其上级商检机构以至国家商检部门申请复验,由受理复验的商检机构或者国家商检部门及时作出复验结论。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其他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以下称法定检验)。
  第九条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的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防止欺诈等要求以及相关的品质、数量、重量等项目。
  第十六条 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应当持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和相关批准文件,向海关报关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海关放行后20日内,收货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检验。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未经检验的,不准销售,不准使用。
  第十八条 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应当在收货人报检时申报的目的地检验。大宗散装商品、易腐烂变质商品、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以及已发生残损、短缺的商品,应当在卸货口岸检验。
  第十九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经检验,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出具退货处理通知单并书面告知海关,海关凭退货处理通知单办理退运手续;其他项目不合格的,可以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合格的,方可销售或者使用。当事人申请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及时出证。
  第三十四条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检验的进出口商品抽取样品。验余的样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领回;逾期不领回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处理。
  第三十五条 进出口商品的报检人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作出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检验结果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或者其上级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至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复验,受理复验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或者国家质检总局应当自收到复验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验结论。技术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复验结论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办理条件:
必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接受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商品的检验。 
审批数量:
申请材料:
  进口报检时,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填写入境货物报检单,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提供对外贸易合同(售货确认书或函电)、信用证、发票、装箱单、品质证书、重量证书等单证,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对进口煤炭需提供《进口商品煤情况说明》、《进口商品煤标识》。
  2.对进口原油、部分成品油(汽油、航空煤油等)、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需要提供《进口危险化工品经营企业符合性声明》、《危险化学品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等。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复议、诉讼权利、并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应如实提供报检资料,并保证资料真实有效。
申请接收:
向所在地分支检验检疫机构提出申请。
办事基本流程:
见流程图
办理方式:
  1.进口报检
  进口企业或其代理人在报检时应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要求提供相应报检材料。
  2.检验检疫
  2.1现场检验检疫
  核对货物的名称、数(重)量、包装、唛头、标签、企业名称等是否与报检时提供的资料相符。
  2.2抽样检测
  检验检疫机构按照相应标准进行取样,并根据有关检验规程、标准要求进行实验室检测。
  3.结果评定
  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由分支机构出具相关证书,准予销售、使用。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发布<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及其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3882),《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 
监督投诉渠道:
  1.电话投诉:0532-8088 6611(业务)、80886600(行风廉政) 
  2.网上投诉:山东局外网http://www.liaoningxinyuefeng.com “投诉举报”专栏  
   3.信函投诉:bt36,地址:青岛市南区中山路2号,邮编26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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