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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双边协议国家商品装运前检验
受理机构 各分支检验检疫机构 决定机构 山东检验检疫局
咨询部门及途径 检验处(0532-80886150) 办公地址和时间 各分支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时间及地址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省出口双边协议国家产品装运前检验工作。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第五条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由商检机构实施检验。前款规定的出口商品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准出口。
  第二十八条 进出口商品的报检人对商检机构作出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原商检机构或者其上级商检机构以至国家商检部门申请复验,由受理复验的商检机构或者国家商检部门及时作出复验结论。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其他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以下称法定检验)。第三十五条进出口商品的报检人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作出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检验结果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或者其上级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至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复验,受理复验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或者国家质检总局应当自收到复验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验结论。技术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复验结论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贸易工业部关于中国出口产品装运前检验合作协议;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塞拉利昂共和国贸易工业国有企业部合作协议;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标准与工业研究院合作谅解备忘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苏丹共和国标准计量组织谅解备忘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也门共和国标准计量与质量控制组织关于进出口商品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办理条件:
符合《质检总局关于出口也门工业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的公告》、《质检总局关于出口苏丹工业产品适用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质检总局关于对出口苏丹工业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的公告》、《质检总局与塞拉利昂共和国贸易工业和国有企业部合作协议及实施方案》、《质检总局关于对出口埃塞俄比亚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的公告》、《质检总局关于出口伊朗工业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的公告》、《质检总局关于出口苏丹工业产品适用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质检总局关于对出口苏丹工业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的公告》所规定的要求条件。
审批数量:
申请材料:
  按《检验检疫受理报检工作规范》(ZYTGC007-2012)执行。 
  对出口双边国家商品,报检人还应提供质量性能合格报告之一: 
  a)检验检疫系统内实验室出据的检测报告; 
  b)总局许可的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出据的检测报告(总局许可的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以总局网站公告为准); 
   c)生产企业的自检合格报告。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复议、诉讼权利、并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应如实提供报检资料,并保证资料真实有效。
申请接收:
向所在地分支检验检疫机构提出申请。
办事基本流程:
见流程图
办理方式:
  1.出口报检
  生产加工企业或其代理人在报检时应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要求提供相应报检材料。
  2.检验检疫
  2.1现场检验检疫
  核对货物的名称、数(重)量、生产日期、批号、包装、唛头、标签、企业名称等是否与报检时提供的资料相符。
  2.2抽样检测
  对不能提供质量性能合格报告的,需要抽样检测的,按照《山东检验检疫局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样品管理规定》的要求抽样送实验室检测。
  3 核价
  对出口塞拉利昂、埃塞俄比亚的工业产品审核价格。
  4 监装
  对产品装箱进行全过程监督并拍照。监装内容和照片应能反映:
  a)集装箱实适载情况;
  b)产品整体状况,包括产品名称、唛头、批号、数量、型号/规格、包装、货证一致性核查等;
  c)装载过程,包括各集装箱空箱状况、半箱和整箱产品码放状况、封箱后状况、集装箱号、CIQ封识号等。
  5.结果评定
  出口双边协议国家产品装运前检验合格的,由分支机构出具转运前检验证书,准予销售、使用。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发布<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及其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3882),《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 
监督投诉渠道:
  1.电话投诉:0532-8088 6611(业务)、80886600(行风廉政) 
  2.网上投诉:山东局外网http://www.liaoningxinyuefeng.com “投诉举报”专栏  
   3.信函投诉:bt36,地址:青岛市南区中山路2号,邮编26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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